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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州应届生就业补贴,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本市生源毕业年度(毕业后一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3.已在户...
应届生创业补贴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具体如下:1、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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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即毕业时间、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建帐时间的最后一个时间点起计算,连续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是指在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第一家用人单位申领该毕业生首月社会保险补贴之月起连续计算的12个月。)>>服务索引>>社会保险>>服务指南>>就业创业>>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招用应届职业院校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查看。
一、申请一次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簿复印件(若夫妻关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注明的,提供结婚证);4、单身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居委会共同盖章的材料;5、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复印件;6、已享受过实物分房面积不足者,须提供原《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或原《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复印件。一次性住房补贴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2、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3、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
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办理条件 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按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时间认定,并以毕业生所持毕业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 2、应届毕业生就业时间的认定。用人单位应在毕业生毕业年度内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方可认定为就业。超过毕业年度12月31日办理相关手续的不能视为应届毕业生就业。 3、本事项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4、用人单位与所招用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按实际月份给予补贴。对未办理就业登记或未按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给予厦门市应届毕业生社保问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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