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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被再审裁判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一般不可以在重审的程序中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原审...
上诉案的诉讼费用与一审是一样的。那么,你看看一审的诉讼费用是多少,就知道了。一审判决书上应该有这个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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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的再审和重审的含义是有区别的,不应混淆。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审结的案件,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而再次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它是继一审、二审程序后,为纠正错案,撤销、改正生效判决、裁定而设置的法定补救程序,是对第一、二审案件的再次审理,但不是重审。 重审是一审法院对经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后认为一审法院或一、二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裁定发回重审而对案件进行的重新审理。 重审一般由一审法院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可追加当事人;再审可由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一般不追加当事人。 上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再审后,撤销了原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再审程序即告结束,案件恢复到原告起诉时的初始状态,一审法院应按照一审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按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判决等程序依次进行。当事人(包括新增加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这样才符合重审的本意。 另外,我们可以从《人民法院民事再审案件立案审查、审判流程信息表》中发现,一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有三种来源,一是本院决定再审,二是上级法院指定再审,三是检察院抗诉,并没有将发回重审案件列入再审案件的来源之一。如果将发回重审案件算做再审案件,势必造成立案人员在填写流程信息表中“再审案件来源”一栏时的归类困难。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可以上向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审可以在撤销诉讼后再次起诉。原告撤销或法院撤销后,原告要求同一诉讼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受理。原告撤销诉讼或撤销诉讼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没有新理由,6个月内起诉的,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说明》第214条规定,原告撤销诉讼或人民法院撤销诉讼后,原告要求同一诉讼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受理。原告撤销诉讼或撤销诉讼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没有新理由,6个月内起诉的,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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