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
祖孙关系是指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子女由父母抚养,祖孙之间不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祖孙之间的抚养的条件有: (1)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有抚养的负担能力; (2)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 (3)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
对父母无抚养能力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负有抚养义务,对子女无赡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样有抚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祖孙关系是指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依据我国的法律,祖孙关系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二是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此外,对子女虽未全部死亡但生存的子女确无赡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也应予以赡养。三是祖孙之间的继承关系,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继承孙子女的遗产;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