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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借款,银行一般都按年计息,也有的按季计息(如技术改造贷款等)。按年结息的,每年9月20日为结息日;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
一、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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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利息处理方法如下: 一、利息的支付时间 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连同本金一起支付。 二、利息的入账时间 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三、利息费用的核算科目 1、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 短期借款利息一般计入财务费用,利息预提的,应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利息直接支付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四、借款利息的计算 借款利息由借款本金、借款利率和借款时间三个因素决定。目前银行通行的计算方法是将借款本金额与借款占用天数结合计算计息积数,再与利率相乘计算出利息。
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 一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二是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具体来说: 第一,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了竣工决算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无关的,如为例行生产而筹集的长期借款筹资成本,作为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为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在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 第六,在清算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第七,长期外币借款所发生的外币折合差价,按照外币业务核算的有关办法,按期计算汇兑损益,计入在建工程或当期损益。长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折合差额,均应计入“长期借款”科目,这与短期借款不同“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借款的本金,而利息不计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是通过预提费用的方式核算的。
短期借款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简单介绍如下: 1、取得借款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借款利息的核算,先计算每月负担的利息=借款本金*年利率*1/12,如果是按期支付利息的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归还借款的核算,也根据付息方式的不同,会计分录分别处理如下: (1)按期计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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