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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
发生交通事故后,全责方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者商业险,其赔付方式为: 第一,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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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损失:交强险是分项限额赔付,全责的情况下,财产损失最高不超过2000元。 2,对方损失:商业三者险负责赔付对方的损失,这个不区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损失,如果你的商业三者险的保额是5万以上,且入了商业三者不计免赔,对方的损失应该是可以全部赔偿的 3,本车车损:如果你的车损险保额在12000元以上,且有不计免赔,应该是全赔的。
受害人负全责交强险会赔偿,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实际损害、伤残赔偿、精损赔偿金。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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