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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通部负责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向航道建设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但是位于长江干线的航道建设项目应当向长江航务管理局或者长江...
航道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度。交通部负责全国航道建设的行业管理。具体负责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或核准航道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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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发展规划由交通部编制,报国务院审批。省道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交通部备案。县道发展规划由地级市(或相当于地级市的机构)的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审批。乡道发展规划由县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专用公路的建设计划,由专用单位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公路主管部门备案。
一、个人建房规划审批要求及应完善的资料: 1、填写《市个人建房申请审批表》; 2、、本复印件; 3、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表); 4、房屋照片(仅限危房); 5、房屋鉴定报告(仅限扩建加层和危房); 6、1:2020地形图; 7、四邻协议书; 8、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以下情况不批准个人建房:1、不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的;2、压占规划道路红线的;3、城市规划道路两侧各50~100米范围内的;4、在村庄规划范围以外的;5、城市规划严格控制区内的;6、已公告列入近期范围内的;7、原房屋无法承受加层荷载的;8、建筑间距无法满足规划技术条件,四邻有纠纷的; 9、房屋产权不明晰或属建筑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批准个人建房的。
建房审批部门审批流程: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颁发建设工程许可证;镇政府现场检查,实行建设全过程管理;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颁发建房竣工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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