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审査后,对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机关发现主要犯罪事实失实,或者按照刑...
检察院解除取保候意思是不用判刑了,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因证据达不到批捕条件,只能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取保不是代表无罪,而是要继续侦查取证,如果证据扎实,还可能要批捕。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离开所在的县市,要做到随传随倒。
检察院会视情况给你办理取保候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只要是国家规定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以外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提出可以取保候审,只能说对犯罪证据已经固定,没有疑问。至于罪行轻重,那应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而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4人已浏览
2,949人已浏览
451人已浏览
4,3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