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的剩余资产分配权是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资产有分配的权利。这一权利的前提是公司的净资产在清算时大于公司的债务。 中国《公司法》第187...
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 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是: 1、向清算组支付清算费用; 2、向职工支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的税款; 4、按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有的股份比例来分配剩余的财产。
根据体改委的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分立、合并、解散等重大决策及利润、剩余资产的分配方案等,必须经职工股东大会批准。因此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集体股部分剩余资产的处置,应由其职工股东大会按“一人一票”方式表决通过。对于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公司注销,须职工股东大会批准,并不是完全要这8个人同意;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一样需要职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根据体改委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不能退股,只能在离开企业时其股份在企业内部转让,也不能带走。当然无权划分集体股。根据省上规定,因股权不同而且不同,职工基本股只参与分红,职工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职工个人股不能退股。 4、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有这方面规定的应当适用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规定,一般不适用公司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9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