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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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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险的话,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另外,不同的保险,赔偿的范围会有所不同,因此保险赔付会和保险险种有关系。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要不要赔偿,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是否为划定的责任主体,以及划分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来综合判断,以责任认定书里的内容为准。如果要赔偿的话,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在福建-厦门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关于财产损失,有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吗?
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即可,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二、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三、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焕廷法律服务团队张静为您解答
首先看是不是有人受伤,如果有的话,多半还是电瓶车上的人。电瓶车没有保险,对对方的损失只能自掏腰包。因为是同等责任,所以只需要赔偿对方损失数额的一半,也就是50%。如果起诉的话,责任能争取到40%,因为非机动车对机动车有10%的免责。轿车赔电瓶车,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用商业三者险赔偿。如果电瓶车只有车损没有人伤,且损失在2000元以内,那交强险完全足够赔偿,不需要商业险赔偿。且交强险赔偿不需要考虑责任,应该全额赔付。如果超过200元,那交强险财产限额只赔偿2000元,其它不足的由商业险按责任赔偿。如果有人受伤,那交强险的医疗费限额是1万元,伤残误工赔偿限额是11万元,基本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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