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您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根据我国《最高院商品房面合同纠纷问题解释》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
房屋的质量问题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三)其他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捆绑式家庭装修服务问题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开发商销售的是精装修的房子,这个时候,甲方应该是开发商,他在和业主签订售房合同的时候,约定了精装修的内容。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业主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因此开发商应当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业主在收到房屋以后,如果出现装修质量问题,应该找开发商,开发商应当先行赔付,之后如果是装修公司的责任,开发商可以向其追偿。第二种,就是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可能会推荐一些装修公司来跟消费者签约,这时消费者就会签两份合同,一份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售房合同,另一份是和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在这时,如果装修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则应直接找装修公司来赔偿。由于与业主签订装修合同的是装修公司,而不是开发商,因此出现质量问题与开发商没有关系,其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房子质量问题怎么办?一、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 (一)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则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为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二、房子质量问题修复后还可以要求赔偿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误工费。 (二)差旅费。 (三)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四)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五)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 (六)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首先,对于您所购买的产品,厂家是否有“三包”的承诺条款,如果有,应当按照承诺条款执行。其次,如果没有该条款,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您也有权对于厂家不能进行更换相同产品的行为,提出退货。对此,一般可以有两个渠道:1、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由消协出面解决;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