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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
抵扣时,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2.开具发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购货方详细的资料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不需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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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1份2、填写《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2份3、附列资料:单笔销售业务.单台设备销售合同及其复印件和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申请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专用发票许可,可不提供此项资料)准备好以上资料,即可到你的纳税服务大厅提交申请,7个工作日内办结。
扣税凭证抵扣期限: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并在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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