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具体如下: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保证期间单独适用时,无论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都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法律规定; 2、当债务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伴随适用时,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3、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对于暂停的法律规定,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暂停,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暂停。
实务中,还要注意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止1、中止,就是停止了继续计算。诉讼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实效期间,等到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诉讼实效继续计算。2、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就是断了重新计算。诉讼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统统无效,等到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实效重新计算。一般的诉讼时效其实是指我国民众在请求民事法庭来保护自己的各种民事权利的这种情况,所以绝大多数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被规定的都是三年。但是某些情况比较特殊的诉讼时效有一年的,新民法总则当中专门将未成年人被强奸的诉讼时效进行了延长。 延伸阅读: 民法总则关于欺诈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什么权利?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4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1,9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