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一)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
燃气经营企业安装燃气计量装置应当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检定合格并粘贴合格标识。管道燃气用户的用气量以燃气计量装置显示数据为依据。燃气计量表出现故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区域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等装置,并定期检测或者维修、更新。第三十五条燃气用户和相关单位、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盗用燃气、擅自变更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二)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达到报废标准的或者与当地燃气气源不相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四)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五)使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或者超期限未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六)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七)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使用燃气;(八)加热、摔砸、倒卧、曝晒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九)进行暗埋、封闭燃气管道等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十)倾倒燃气残液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
私自改装天然气管道的后果如下:1、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3、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道燃气用户应当按照供用气合同的约定支付燃气费用。逾期未支付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用户在接到经营者催告单三十日后仍不支付燃气费用和违约金的,经营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气。经营者中止供气,应当分别提前三日和十日以上书面通知非居民用户和居民用户。用户支付了燃气费用和违约金后,经营者应当在十二小时内恢复供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5人已浏览
1,777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8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