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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属于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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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自杀保险赔吗?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在合同成立或者效力恢复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不赔,除非被保险人自杀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在合同成立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不赔,除非被保险人自杀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被保险人自杀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保险公司仍应当赔偿。 两年的计算:合同成立或者效力恢复后的两年。 两年指的是合同成立之后的两年或者合同中止之后效力恢复的两年内。 同时本条规定如果保险合同在履行期间中止然后效力恢复的,被保险人在效力恢复后自杀的,两年的起算从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时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原合同成立时开始计算。 保险人依此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自杀属于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范围。如果是签订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会赔偿,反之不满两年的,则不会赔偿。
伤者可以找你方保险公司赔偿,不过,只有强制保险可以赔偿不超过12000元。 因委托授权不明你可以主张保险人和经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那么你可进一步主张随便哪一方赔偿。免责条款约定解释是他们内部约定,现在约定不明,保险公司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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