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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湖北省内医保待遇暂未实现联网,武汉市居民医疗保险不能实现异地直接结算。若因病情危重,如急性心梗、脑梗、脑出血、急性外伤、急性中毒、急腹症...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参保人员在转院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市外医院就医报销服务指南》 十九、如何办理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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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7;9、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6.建造.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大修住房的;4;3;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贷款流程相应简化1.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8.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8、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黑龙江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据了解,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到非定点医院就医的,应在急诊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由单位代办员或家属打电话0451-87130235(限工作日),通知省医保局办理登记急诊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急诊登记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且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异地转诊转院医疗费先个人垫付后报销 对因省直定点医疗机构技术、设备、治疗手段等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就医诊治的参保人员,由各具有转诊审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哈尔滨医大一院、哈尔滨医大二院、哈尔滨医大四院)开具的《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经过省医保局登记备案后,方可到指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所在参保单位代办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转诊审批日期之前及未经批准转往外地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外地转诊时间的审批有效期最长为一个月,未在有效期内就诊的,必须到省医保局办理延期手续。如在异地医院确诊后,原转出医院可以治疗的,应转回原医院治疗,恢复期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新政策养老保险异地转移:(一)参保人员终止缴费离开就业地时,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全国统一的《参保缴费凭证》;(二)参保人员在新的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三)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四)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各项手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按规定划转基金等;(五)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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