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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2、《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3、发起人亲自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与出席...
1.一般来讲,首先去工商办理名称核准,然后再准备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房租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还有设立的一套表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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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等级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其中涉及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项目属于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需要事前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还要提供批准文件。到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门企业登记局申请登记。工商登记完成后,在进行办理税务上的手续。
先办营业执照,刻公章,办税务登记证,刻发票专用章,如要在银行开户还需要刻,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如还在需要签合同,需要刻合同专用章。共计五枚章,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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