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期限为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即指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 根据《担保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连带责任期限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的约定期限,无约定的一般为6个月。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期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中止、中断、延长。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有保证期。债权人可以依法与担保人约定担保期限;双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民间借贷的连带责任人有担保期限,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8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