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职年限进行计算,按照在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如果是本人提出的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向您支付每年1000元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差额。
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职年限进行计算,按照在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如果是本人提出的是无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劳动合同对方后,原则上不能撤销。《劳动合同法》对这种情况没有任何规定。参照《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当事人根据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必须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对方时解除。当然,如果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之前撤回应该认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是无效的。因此,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与对方好好协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745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3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