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多次处罚、经营额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3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