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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
可以的。60年代结婚证丢失的人可以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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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办理结婚证,因为结婚证必须由男女共同在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相关证件后,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发给结婚证。
可以由配偶代理。流程:1。持所需证明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2、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3、不能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不可以的。要根据以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办理结婚。 正确的结婚登记程序: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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