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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在10内到司法局报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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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期间多久报道一次 一般是一个月报道一次。 1、被判处缓刑的,应当到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是法定的缓刑考察程序,不能违反规定不报到。如违反报到规定,司法所会向县级司法局汇报,并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嫌疑犯符合一定条件,法院可以对嫌疑犯缓期执行,缓期执行,全称缓期执行,也称为缓期执行,违反刑法,通过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该受到处罚的行为者,首先宣布定罪,不执行判决的处罚。缓刑由特定的调查机构在一定的调查期限内调查犯罪者,根据犯罪者在调查期间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的处罚制度。缓刑后,缓刑人员需要向司法局报告,缓刑接受社区矫正,由司法所监督。每月集中学习、公益劳动、思想报告、电话报告、面对面报告。每周至少面对面或打电话报告一次。被宣告缓期执行的犯罪者,在缓期执行试验期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监督(2)按规定定定期向执行缓期执行的机构报告自己的活动状况(3)遵守调查机关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迁移,必须得到调查机关的认可。
必须要每个月都去司法报告,按规定,每个月要接受不少于8个小时的学习和不少于8个小时的社区服务。差不多就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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