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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内非经营性公共...
你说得不够清楚哦,下面是上海市2011年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供你参考:一、准入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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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家庭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5平米;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家庭若是3个及以上人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6万元,人均财产不高于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另外,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对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来说,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上海是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那么,2018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是什么? (一)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1)交费主体单一,即为产权人,不存在产权人所在单位或售房单位承担物业管理的问题,避免了交费主体不清而产生的纠纷。(2)日常管理服务费用与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分离。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只包括房屋及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不包括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该费用将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以降低日常管理费的标准。(3)严格区分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性服务。公共性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区的日常管理。房屋自用部位的中小修属于特约性服务。经过这样区分后,产权人必须交纳的费用是公共性服务费,而特约性服务费用只是在发生时收取,产权人的负担又降低了一部分。(4)对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最高限价,特约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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