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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租营运证的,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
具体处罚。能够参考一下法律限定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限定:违背本条例的限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限定维护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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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一)客货运输车辆驾驶员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二)客运车辆驾驶员未随车携带客运标志牌的;(三)承运危险货物车辆驾驶员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的;(四)客运车辆每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未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五)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高速公路直达或途经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上、旅游运输的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的技术等级未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客货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未达到三级以上的;(六)从事800公里以上班线、高速公路直达或途经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上、旅游运输的客运车辆的车辆类型等级未达到中级以上的;(七)客货运输经营者未对其使用车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的。
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算做异地营运,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附相关省市细则: 一、A地出租车驻在B地经营的,属驻点经营。A地出租车从A地带客到B地(非核定营运区域),返回时如捎带回B地的旅客,也算异地经营。 二、出租车必须在核定的营运区域内营运,不得异地驻点营运。一般省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或出租车管理办法都有明确规定。如《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驻点经营或异地营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实际操作中,返程捎客现象比较多,这虽然可以提高车辆利用率,但也损害了对方所在地出租车的利益,也属禁止范畴。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200元的罚款:(一)客运车辆在运营中未保持车内通道的畅通,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随车运输行李的平稳和固定的;(二)客运、货运车辆未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件的;(三)专业人员在运营中未携带专业资格证件的;(四)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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