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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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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原则上,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立场出发考虑。具体情况如下: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二、有抚养条件不尽义务的。第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第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利于其争取子女抚养权: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相对于另一方更有利的。
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 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探视权,给予孩子一定时间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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