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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外省市人员与我市患婴儿瘫后遗症等严重疾病的非农业人口结婚,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在津居住五年以上的; 2、外省市人员与我市患盲...
所需手续: (一)移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书面申请; (二)移入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属于商品房、房改购房以及经济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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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二婚户口迁移政策规定中,只要你结婚后直接就可以办理了,你到房子所在的派出所问一下吧。或者以毕业生落户的形式落户到人才市场,走这种方式天津要有单位签三方协议。
外省市户籍人员与天津市户籍人员结婚夫妻投靠农业户口。 原来的受理条件: 1、来津人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十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2、来津人一方系再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三年以上; 3、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即,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有房,年龄满35周岁和登记结婚满10年。 2017调整后天津户口夫妻随迁政策最新受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我市落户。 也就是说在2013年及以前结婚的夫妇,今年就可以完成落户,2013年以后结婚的只要满3年就可以办理。 相比于之前要求结婚满10年,且双方年满35周岁的规定而言,新的投靠配偶落户政策放宽了申请限制,降低了申请难度,让更多人可以因此受益。 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审核上报市局,市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材料 ①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字); ②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④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 ⑤住房证明(是指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⑥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投配偶落户的,不需提交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暂住或寄宿人口登记表; ⑦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须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原始依据; ⑧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关于天津户籍父母随迁福利,其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天津居民户口,在天津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的住所,可申请本人在我市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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