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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1)矿藏、水流、海域。 (2)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森林、山岭、草原、荒...
1、矿藏、水流、海域; 2、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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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按照宪法的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①公民的平等权利。②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公民的人身自由。④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⑤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⑥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⑦公民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8其他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下列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1)矿藏、水流、海域。 (2)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4)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5)无线电频谱资源。 (6)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 (7)国防资产。 (8)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 (9)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10)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11)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承继。新中国成立后,旧中国的国有土地就当然地成为新中国的国有土地。 2、没收。我国以没收的方式取得国家土地所有权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建国之初,1949年9月,我国颁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规定“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二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违法使用其所有的土地的,国家依法予以没收。 3、国有化。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两次土地国有化的法令取得了一些原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4、征用。指国家为了建设的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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