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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要明确一点你是否同意离婚 第二,孩子你是否要抚养 第三,你们是否有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 第四,你是农村户口,还是非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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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子女从小没有享受到被父母抚养的权利,他(她)成年后是否应当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这一问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不履行抚养义务,并没有对子女进行过虐待行为,在法律上子女成年后对其依然要履行赡养义务; 2、若父母早年离异,离异后未被判得子女的一方未支付抚养子女费用,待子女成年后依然要履行赡养义务。另: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法定的,两者之间并没有一个等号,所以给父母赡养费可否减少孩子抚养费这个问题也存在争议。
参考如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较复杂。抚养费减免情形包括: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2.一方因病或伤残;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如一方患病,其工资或收入,用于治病,维持自己生存,已经很困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请求免除子女抚养费。 上述情形,必需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的请求。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 综上,您的问题还是看具体情况,对方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是多少?是否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并且不会导致自己生活极其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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