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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提出: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申请主体: 一、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三、工会组织。...
在哪提出: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申请主体: 一、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三、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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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部门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单位资料: l 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 l员工病历复印件; l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l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l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四、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我司。 3、司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
职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在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注意事项有:1、有限期限,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员工本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2、注意材料齐全,需要材料有有首次病例,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伤认定申请书。3、在书写工伤认定申请书时需要写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过程。4、如可能存在纠纷,请保存好原件以及收集证据保存。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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