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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的侦查阶段的时间要看公安机关来确定,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逮捕后通常是六个月,但是本案涉及多人犯罪,假如涉及集团或者跨地区作案的情况那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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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些案件,期限届满时无法调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本期限届满仍不能终止侦查的,可以延长两个月。例如:(1)边远地区交通非常不便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由于特殊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查。4、逮捕期的重新计算拘留期的起始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其他重要罪行,则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说实名、地址、身份不明的,自查明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侦查拘留期限,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也可以以自报的名义起诉审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办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工作人员的执法权虽然受法律保护,但工作人员的执法不是没有限制的,在侦办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羁押期限,查封扣押的这些财物的具体处理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工作人员不遵守法律规定的,如果侵犯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逮捕后侦查羁押规定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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