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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还在原一审审理不就没意义了吗?

2022-10-23
NO,楼主理解错了。“第一百四十九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这条的意思是上诉一般应当向原审法院提出,原审法院接到上诉状之后,把所有的案件卷宗包括证据移送到上级法院去。这样的规定显然是为了案件程序的连贯,节省时间。如果当事人直接向二审法院交诉状,上级法院还要核实上诉是否符合规定,如果符合规定再通知一审法院把案件的材料送过去,并且把上诉状交给一审法院。因为按照规定这些材料最终都必须归档。这样是浪费时间。刑事案件中,绕开一审法院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可以起到拖延诉讼进程的作用。如果是必死无疑的犯人,采取这种方法,还可以多赖活几天。:)二审案件肯定是在上一级法院审理。如果要开庭,肯定二审法院的审判人员主持。地点也当然是在二审法院的审判法庭里面,只有极其特殊的原因安排在其他地点。但具体的地点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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