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关于转让之后,原作者能否获益,关键要看著作权转让...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个人认为就是投资融资租赁行业的人,将此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人。现在此行业以融租e投为代表。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保理业务是从国际贸易中衍生出的贸易结算方式,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鉴于国内尚未针对保理业务的专项立法,实践中保理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存疑较多。笔者将以本案为例,首先对保理的性质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本文案例中遇到的债权转让通知效力、内容及形式等法律问题。 一、国内保理的性质——债权转让合同说的确认 自从保理业务产生以来,业界对其性质一直争论不休。保理性质的确认十分关键,其关系到保理业务适用哪些法律,审判实践中如何处理等问题。笔者总结目前对保理的认识,主要有委托代理说、债权质押说及债权转让说三种观点。(1)委托代理说认为,国际保理和托收一样基于供应商和保理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保理商可被归纳于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2)债权质押说认为,保理业务为卖方企业向保理商借款,并以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设质,转让给保理商。若卖方企业不能到期偿还保理商借给他的款项,则保理商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并从收取款项中扣除债务人应偿还的债款。在德国,有追索权的保理就被认定为债权质押借贷。(3)债权转让说认为,卖方企业向保理商出让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保理商向卖方企业支付一定金额的对价,保理商替代卖方企业成为新债权人。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 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3人已浏览
439人已浏览
1,262人已浏览
1,5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