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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合同行为,产生约束当事人双方的合同之债,体现了债得相对性,紧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 (2)侵权行为,产生侵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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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据此,房改房产生的原因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建设投资为国家、单位统包,而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住房建设投资改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负担,针对职工工资中未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历史事实,为保障职工居住条件、解决职工负担住房消费资金的实际困难,国家以房改房的形式对职工进行补偿。相应的,享受房改房优惠政策的对象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即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2、《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十七条规定,“房改房政策售房单位应根据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给予工龄折扣。每年工龄折扣的数额,按低交价除以65(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计算。”该规定以计算工龄折扣的方式进一步明确房改房的销售对象具有确定的指向性,即房改房政策售房单位的职工,而排斥非本单位职工购买单位房改房。
家庭冷暴力中,施暴者有一种逃避或报复心理接待过多起因家庭冷暴力而引发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我市心理学家沈学武总结说,家庭冷暴力各个年龄段的都有,但在35岁到40岁这个年龄段相对较多一些。从文化层面上来看,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高的,发生的比率明显高一些。从引起的原因上来看,婚外恋目前是主要诱因。从心理上分析,家庭冷暴力中施暴一方,通常带着逃避或报复心理。双方因为一件事而分歧过大引发矛盾;或是一方的不当行为给另一方带来太深的伤害;又或是一方带有某种目的,但通过其它方式达到这个目的又不合适,因为有感情基础,分开又不至于;再或者是碍于老人、孩子的面,不能把争执公开化,于是选择了冷暴力。沈学武提示说,夫妻间出现短时间的“冷战”非常多见,也不需要太紧张。但冷战一旦超过半个月就需要引起注意。因为这种逃避心态或者报复心理一旦持续时间过长,持有这种心态的一方很容易习惯这种状态。虽然这种状态是不正常的,但一旦习惯了,人就会很容易沉浸或享受这种状态。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冷暴力中施暴的一方,通常会带有抑郁心理。时间久了,容易形成严重的抑郁,也需要特别注意。为此,沈学武提醒说,一旦遭遇家庭冷暴力,要及时进行循序渐进的沟通,找到问题的根源之后再有针对性地消融。“在这个过程中,受伤害的一方要学会用头脑而不是用情绪来思考”。遭遇家庭冷暴力,在国外很多地方通常是寻求专业婚姻指导机构的帮助。沈学武提示说,如果受伤害的一方通过努力依然无法成功解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咨询机构的帮助。
在职务犯罪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就是由职而产生的,所应承担的任务、事务、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职”,就要承担一定的事物,同时,根据职务的不同,相应地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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