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司法解释四公司集团分公司决议为什么有效

2021-11-02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决议效力的规定是公司决议无效的起诉原告可以是公司董事、股东和监事;撤销公司决议的原告只能是公司股东,不能是公司董事和监事。公司决议不成立的诉讼已经确立。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三条 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