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行满分注销降级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c1的12分被扣完后,其处理方式为:当事人需要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然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即“无证驾驶”。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 一、无论驾驶犬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二、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那就要重复交清罚款,参加为期七天的学习和科目一考试,并加考科目三的路考考试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你如果是卖分的,就要注意了。现在公安机关已经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第一次被处罚被发现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同时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报考。所以,奉劝你不要买分卖分,否则所得比所失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37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