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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
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他们的报酬;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年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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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 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 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有: (1)对上市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2)审议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5)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①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⑤上市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对内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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