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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九级,以鉴定结论为准。根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该享受的伤残待遇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大概在八级,具体请你申请鉴定。 八级的赔付标准为: 八级伤残 1、医疗费:【30条、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2、住院期间伙食津贴费:【30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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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还是其他的,如果是工伤的话,应该在六级以上,具体赔偿: 1、医疗费:【30条、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2、住院期间伙食津贴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3、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费:【30条】前提为医疗机构证实、经办机构同意【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4、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食宿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符合规定的从保险基金领取】。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7、停工医疗期工资等待遇: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领取【33条、】。 8、医疗期护理费:【33条】停工留薪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单位领取】。 9、残疾生活护理费【34条】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10、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基金领取【35条】。 11、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第36条1款2项】。 12、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36条2款】。 13、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39条第1款规定的待遇。
1.如果该受伤已通过工伤认定为因工受伤,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的规定,伤残等级大约在9-10级左右吧,具体的等级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我只能根据工作经验大约估计一下。2.如果是两个十级的话,可以晋升为九级,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4.2晋级原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3.但是,现在很多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单纯的手指、脚趾骨折,不能认定为十级伤残。不以我的工作经济,至少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好一点的话可以鉴定为九级。4.只能说这个是存在地区差异的,很难界定!
如果压断部分是存在骨折断裂,那么是可以判定为十级伤残的。如果没有伤到骨头是无伤残等级的。具体结果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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