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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
出租车应该是营运损失,而非误工费。误工费根据事故前的三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但需要有相关凭证,否则按居民服务业标准进行计算。营运损失根据受害前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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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3、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恢复状况和损害程度等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依据是根据伤者是否有固定收入以及伤残等级。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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