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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不存在反诉离婚就是财产、子女分割抚养问题不同于其他案件...
可以,自己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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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婚姻案件是否适用反诉制度,仅是未设立法律禁止性和排除性规定。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无过错的被告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反请求的倾向性意见是属诉讼请求的合并,不构成反诉。 离婚案件是复合之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精神损害赔偿都可以直接提出来,而不需要另外提出反诉。 比如,若对方提出离婚、依法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三个诉求,你发现有些财产不在对方的财产清单中,那么你可以提交相应证据,在庭审中指出还存在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中应一并分割。 又比如,对方有同居行为。你在答辩状中指出感情破裂的原因,并要求对方精神损害赔偿即可。
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提出反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由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须有管辖权。 若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本诉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4、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关于提出反诉的时间。 目前有关反诉提出的时间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就反诉部分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具体要看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有牵连的,可以提出反诉;2、没有牵连的,一般不能反诉,需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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