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实践中,机动车辆的动机、目的各种各样,情况比较复杂。可能构成盗窃罪,也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同时也可能不构成犯罪。第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机动车辆的或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等情形,构成盗窃罪。具体的量刑标准需要参考经物价鉴定机构鉴定的机动车实际价值,以及行为发生地的相关标准来判断。以广东省一类地区、等城市为例,盗窃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的机动车,属于盗窃罪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盗窃50万以上的机动车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第二,盗窃机动车在什么情形下不构成犯罪呢?1、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不构成犯罪。
盗窃罪最多可判为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六节第一百一十五条【三年以下、、,单处量刑格】(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二)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