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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约定还款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的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返...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的时间,但要与债务人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借款合同等合同中约定当事人的债权债务的种类、履行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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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债权债务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的还款期限履行。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是违约的。 但如因债务人恶意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因其不能履行约定的到期债务,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未到期债务,提前还款。
双方达成债权债务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的还款期限履行。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是违约的。 但如因债务人恶意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因其不能履行约定的到期债务,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未到期债务,提前还款。
选择权为权利而非义务,因而选择权人并非必须行使选择权,对方当事人更无权强制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但是,如果选择权人不行使选择权,会使选择之债因给付不能确定而无法履行,因此各国法律均规定选择权应于一定期间内行使,选择权人不在规定期间内行使选择权的,选择权归属于他方当事人。 选择权的行使未定有期限者,清偿期到来时,无选择权的当事人可定相当合理期限催促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选择权人届时仍未选择的,选择权归催告的当事人。当第三人有选择权时,如果第三人不能或不欲选择时,选择权归债务人。 所谓不能选择是指第三人因疾病、不在及其他障碍,不能为选择所谓不欲选择,是指第三人能选择而不想选择。第三人不欲选择时,应将此意思表示于外部,此时无须债权已届清偿期,也无须当事人对第三人限期催告,债务人即享有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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