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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自己的车进小区能收停车费。开发商拥有车位产权的可委托小区业委会收取停车费;空地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的小区业委会无权收取停车费;业主大会...
物业不让装护栏是有道理的 物业公司就受全体业主的委托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其行为准则就是与开发商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成立业委会后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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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停在小区车位上被刮蹭,如果有保管合同且收费,物业承担赔偿责任。否则物业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业主委员会不能私行决定将小区绿地改为停车位。根据法律限定,小区内的的绿地除隶属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隶属个人的以外,隶属全体业主共有,更换共有部分的用途需要由全体业主共有决定。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想将绿地改为停车位,则必须进过业主大会的认可。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隶属业主共有,但隶属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隶属业主共有,但隶属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隶属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隶属业主共有。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有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人员; (四)选聘和解职物业服务公司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本;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有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限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认可。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认可。
如果业主的东西交给物业保管,双方有委托保管协议书,那么物业保管不好,损害了,那物业要根据保管合同承担责任。如果业主并没有把东西交物业保管,也没有签保管协议书,那东西损害了,和物业的关系不大。除非你能证明物业服务小区过程中有失误,且这个失误跟你东西损坏有直接关系,否则物业没责任。 物业不是为某一个具体业主服务的,更不是为具体业主看守财产的,物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保洁,维护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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