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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
结婚一方迁入户口,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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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家提供结婚本地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离婚后迁移户口应当首先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居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公安机关凭相关证明办理:(一)在经常居住地有固定住所并长期居住的;(二)夫妻双方相互投靠的;(三)未成年人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投靠父母的;(四)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投靠子女的;(五)符合设区市政府、省直管县(市)政府规定的户口迁移条件的;(六)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其他户口迁移条件的。第五十三条户口迁出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十九条户口迁移证件包括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由公安派出所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户籍民警章,证件自签发之日30日内有效;准予迁入证明由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自签发之日起40日内有效。
一,审批条件 一、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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