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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因个人原因而无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2022-02-23
医疗保险关系可以因个人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户口转移等原因,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对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分类作了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人社险中心函[20l0]58号),该规程明确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经办流程。1.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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