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公证机关在办理符合赋予强制执行的条件和范围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公证时,应当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未经公...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有: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现该《民事调解书》确定的首期还款期限已届满,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按生效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现根据上述《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第二项内容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 此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