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仲裁生效后可以撤销。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
如果用人单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去申请撤销: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对方当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撤销: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在仲裁时确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可以 1、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2、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职工在工伤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双方意愿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经调解员签字盖调解组织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应,私下签订的赔偿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应。参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