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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2、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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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买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婚后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如果该房子是用个人财产买的,则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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