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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到女方老家办理离婚手续,关键看女方的户口是否还在老家。如果在,可以;如果不在,不行。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法律意见】如果是协议离婚,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个人近期免冠照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手续,其他地方办不了;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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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条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必用文件,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出示有关材料,工作人员会核实证明以及材料等,收回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根据您的问题,分几种情况区别对待:1、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起诉离婚的,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及以上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双方户籍都不在深圳,能否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了解一下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途径: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收回结婚证发放离婚证,离婚证即为证明婚姻关系解除证件;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夫妻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为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文书。 对于选择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需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 对于通过诉讼离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应当提供至起诉时被告在某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居住证,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通过以上分析后再回答提出的问题:如双方打算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则应当到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由于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深圳市,无法在深圳市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在起诉时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某区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可以提供相关居住证明的话,则可以在深圳市的区人民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否则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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