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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
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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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未婚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申请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一)双方的、;(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三)已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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