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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给孩子买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一方出资购买,明确表示房子只属于夫妻一方,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一方,属...
婚后父母给女儿买房,明确规定所有权人是女儿,且只登记女儿名下的,是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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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写在自己孩子名下,算是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或者只出一部分房款,当时也没有明确的说明是借款还是帮助性的,部分出资,属于对双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小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老人出的钱,不能往回要了,也和房屋没有任何关系。双方父母分别出了部分房款的,也是这种结果。 3、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4、如果父母出资,如果当时的本意就是借款,那必须双方,尤其是对方写借条,或用其他方式表明认可这是借款,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最常见的在离婚时,只有出资方的子女说是借款,并且拿出没有对方签字的借条,来主张父母的出资是共同债务,这种情况太多了,所以法院通常是不予认可的。
婚后由父母出资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父母给女儿买房是否是个人财产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婚后父母给女儿买房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女儿的名字,则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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