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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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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并不都是必须先复议才能诉讼的。如果不是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在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1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1)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权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2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其赔偿义务机关为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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